Part 1
解说:因为一滴蚊子血,他成了杀人凶手。
李志平:那血点蚊子咬的,咬了以后顺手抓破的。抓破了以后印到白背心上的。
解说:两次被判死刑,最后竟是无辜受冤。
李志平:那个时间他们打得我受不了,他们让我承认。
解说:取保候审16年,他仍是一名犯罪嫌疑人。
李志平:每当想起这个事情,我都非常难过,因为我的一生白白的浪费了。

串场:今年是中国《刑事诉讼法》修正后的第十个年头,在十年前对这部法律进行修改的时候,最重要的就是确定了“疑罪从无”的司法原则,简单来说就是一个被怀疑犯有罪行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他犯罪,那么他就会被认定为无罪。一个数据显示,根据这样的原则,十年间中国有4万余人被无罪释放。然而,河北定州农民李志平早在十七年就已经符合了这个“无罪”的条件,却在今天,仍然是一名犯罪嫌疑人。

Part 2

解说:李志平是河北省定州南町村的一个普通农民,24年前,也是在这个季节,他正在山西大同打工,但因为农忙季节,他回到自己的老家收麦子。等忙完了家里的农活,他又匆匆赶回了大同。这一天是1983年6月19日。
但李志平丝毫不知道的是,就在这一天的凌晨,他们村发生了一桩命案,更令他想不到的是,这桩命案竟然改变了他一生的命运。
子墨:24年前,这一切事情到底是怎么发生的?
李志平:到一个月以后,公安局闫顺利,他带着公安人员就到了大同。/这公安局就叫那工长,在工地上把我叫回来,叫回去以后,公安局闫顺利他们就来问我的话。
子墨:他问了你哪些问题?
李志平:他就是说什么时间到的大同,我在收麦期间,在收小麦期间干什么,做什么了?我把那个说了说,所以在当时时间,我穿了一个背心,一个白背心,那个白背心上有一个血点,那血点蚊子咬的,咬了以后顺手抓破的。抓破了以后印到白背心上的,他看到我那个白背心,他让我脱掉了,他让我脱掉,他包起来了,他又取走我几根头发,我们化验化验,调查调查。

解说:李志平在这时候才知道,同村的朱英杰在6月19日的凌晨,也就是自己离家的那天,在家中遇害。警方根据现场勘查认为,凶手当时是越过院墙,用类似木棍的凶器重击朱英杰的头部而致死的。
这起凶杀案在当时还是定县的定州发生后,定县公安局由一名副局长带队,十多名警察吃住在村里,一连在村里驻扎了50多天。他们对2000多名村民开始进行一一排查。由于死者家中并没有财物丢失,最后,警方排除了“谋财害命”的可能,把侦破方向定为“仇杀”。

子墨:那闫顺利或者说这些公安人员为什么把怀疑的目标放到你的身上呢?
李志平:这个事我确实也闹不清楚,初九走那天晚上,初九那天走,他昨天晚上死,我第二天早上走了,他可能就在这个时间上怀疑我吧
子墨:仅仅是时间的巧合吗?
李志平:那我也闹不清
子墨:你认识他(死者)吗?
李志平:认识,跟我们是一个村的,我们在一起打过工
子墨:发生过争执,发生过矛盾吗?
李志平:发生矛盾,这是在1982年,在大同打工时间他和我师傅他们发生过矛盾,因为丢工程质量,那个当时我师傅是工程队的工长,他们发生过矛盾,我师父因质量问题训斥过朱英杰,他们在工地上面吵过嘴,不过吵过嘴以后也就没事了。

解说:可是,正是李志平提到的这次口角,在当时定县公安局看来就是他的杀人“动机”。一个月后,警方逮捕了李志平。

子墨:带到公安局之后做什么呢?
李志平:带到公安局去了以后,那天还不黑,他们都把我,这么粗一大棵树,让我抱着那树,铐着我。把我手铐着,手都变成黑色了。
子墨:为什么把你铐在树上,目的是什么?
李志平:那当时我闹不清,他准备完了对我拷打,都询问我吧
子墨:发生了什么,会被你认为这是拷打,他们问了什么、做了什么?
李志平:到了晚上他把我从大树上解下来以后,就让我到了那个公安局那个审讯室,他们让我坐下,他们问我,说我杀了人了,说我杀了周一杰,他说你是怎么杀朱英杰的,我说我没杀朱英杰,我说我没有杀朱英杰,我说我跟他无冤无仇我凭什么要杀他?你不老实,你交待,我说我没有杀人,你让我交待什么,就两句话他开始就打我。

解说:李志平所说的这段经历,我们已经无法找到当年的审讯人员进行核实。但李志平给我们看了当年因为刑讯逼供留下的伤痕。

李志平:把我胳膊拽得,我在看守所住的那段时间就疼,疼了以后,判了我死刑这么铐着我,一直这么铐着我,直到现在我这胳膊都伸不直。

子墨:把你双手铐在背后,然后怎么打呢?用任何器械还是
李志平:他们用了竹条,竹棍子,大有四五个人,在屋里站着,围着我打,直到打得我躺在那个地上不省人事了,等我醒了后,我已经被送到看守所了。
子墨:打你这个过程持续了多久,你能回忆起来吗?
李志平:我估计反正那个时间打我,第一次打有20多分钟,打得我什么都不知道了。
子墨:被打成什么样子了?
李志平:打得我穿那个衣服,要反过来脱衣服,脱不下来,要一块一块撕下来,把衣服撕下
来。
子墨:是血把皮肤和衣服沾在一起了?
李志平:都沾到一起了

解说:对于24年前的这段经历,李志平已经不能很清楚地记起自己在审讯室里待了多少天,他只记得自己是被打昏了又醒过来,醒过来又被打昏,最后在这种状态下录下了一份口供。

子墨:他们是怎么问你的,怎么让你承认的?
李志平:你不承认我就打,你不承认就打你,你自己承认了不打你,这个杀人经过咱也不知道,他们就教你怎么说,你是怎么怎么进去的,是不是跳窗进去的,说依据有脚印,他教让你自己再照他说那话说一遍就做记录,你不做他就不做记录,你照他的话说一遍他就做记录
子墨:你的意思是公安手里所掌握这份口供,完全是他们说一句,你说一句,他们教你的?
李志平:是,他们教的我,让我这么说。那个时间他们打得我受不了,他们让我承认,我承认一句,我说一句,他们教我说一句

解说:在拿到这样一份口供以后,警方还需要一些证据。他们来到李志平家,在他家的鸡窝拆下一条木棍,又拿走一双李志平的旧鞋。就这样,在案发后两个月,这起案件被破获。1983年11月,李志平以故意杀人罪被正式逮捕。

Part 3
解说:1984年11月6日,保定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场判处了李志平死刑。在法庭上得知了这一结果,李志平立刻提起了上诉。

子墨:开庭的时候你有没有喊冤,如果你真的没有杀人
李志平:喊了,开庭时间他判我死刑我喊冤,我当庭我还骂审判长,当时那个审判长是武德伟,我还骂他,我还骂审判长。我骂他那个时间,判我死刑以后,警车把我拉到看守所,我在路上我一直喊冤,我一直骂。

解说:在受理了李志平上诉以后,当时担任审判长的张志来到定县提审李志平,那时候他翻供了。

李志平:河北省高院审判长给我体检,看了我的血印,也检查了我身上的伤情,都检查过了都。

解说:另外,河北省高级法院还注意到,定县公安局在案发现场提取到的掌纹和足迹都有含混不清的地方,他们决定,撤销原判,发回保定地区中院重新审判。
刘晓原是李志平的代理律师,他在2005年接手李志平的案件。令他感到吃惊的是,那些给李志平定罪的证据,从他的专业角度来看,一个都站不住脚。

(疑点一:凶器)

刘晓原:一个棍子,他们说那个凶手是右手拿棍子,左手爬墙翻进去的打死的,他说这个棍棒上没有查到李志平的那个手印,没有,开庭的时候,他也没有提供凶器,当时辩护律师要他们拿,拿不来,只提供照片,这个否定了。

(疑点二:血迹)
刘晓原:他们那个背心上有一点血,但是那个血,当时他不是去大同找他的时候,还剪了他的头发嘛,经过化验是李志平的血,李志平当时说了是蚊子咬伤抓破的。他犯罪现场是很多血都是死者的血,但是在犯罪现场没有找到,就是犯罪现场没有找到李志平的有关作案证据,

(疑点三:掌印和脚印)
刘晓原:掌印不是他的,但脚印的话,你们的鉴定不是百分之百肯定是李志平,只是有点相似,特别是开庭的时候,拿那个鞋子给李志平穿,大了很多,一寸。

解说:卷宗被退回了公安局补充侦察。然而,就在李志平看到希望的时候,定县公安局却补充出一个重要的证据。据《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他们把掌纹送到了北京市公安局鉴定,得出了这样一份鉴定报告:“朱英杰夫妇被杀案,现场提取的土迹掌纹是李志平的左手掌所留。”

子墨:如果说高院的法院人民能够认为是证据不足,那么公安怎么会不意识到这一点,而是一定要把李志平作为犯罪嫌疑人,而且一定认为是他杀了人呢?
刘晓原:公安就会说了,如果我要认为那些证据,这样推翻了,李志平无罪了,我们肯定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在这种情况还有一个知情者说,他们曾经把那个脚迹,通过个人关系找到一个在北京警察学校工作的一个,他们也是定州的人,一位同志,找一个这样的人,通过他找到北京市的公安局一个痕迹鉴定专家马某,他经过这种不正常的关系鉴定认为是李志平的。

解说:补充了这个鉴定后,1985年9月2日,保定中院再次判处李志平死刑。这一次,让李志平感到绝望了。

子墨:得知这些判决依旧是死刑,还有希望吗?
李志平:他中院判我死刑,第二次判我死刑,我感觉到,我心里感觉到这次可能没希望了。因为什么,因为他们省高院把材料驳回来让他们重审,他驳回重审回来以后,中院他不提审我,他们根本没提审我都,没有详细地说提审我,问问我。

解说:所幸的是,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第二次拿到这个死刑结果的时候,并没有匆匆下结论,而是把关键证据掌纹,送往公安部复核,这一次得出了惊人的结论。

刘晓原:就是那个脚印和掌印送到公安部复核检验,公安部又将他那个脚印和掌印那个痕迹分配送到辽宁省公安厅、黑龙江公安厅、湖北省公安厅,天津市公安局检查,检查以后,检验以后认为不是李志平所留
子墨:但是我们想了解的是,如果仅仅只有口供,没有任何的物证,或者说明确的物证能够证明李志平是杀人凶手的,那么公安机关到底是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目的,或者迫于一种什么样的压力,会把李志平认定是杀人犯呢?
刘晓原:李志平那个案件应该说属于非常时期,有点特殊,当时是1983年,正是严打,国家对,在刑事方面严打,从重从快对刑事犯罪分子,进行惩罚,严厉打击,活动,惩治犯罪活动,这个当时他们定州发生一个这样凶杀案件,应该说公安机关的压力非常大

解说:1983年,由于中国政治的需要,掀起了一场“严打”之风,由公检法联合执法,对一切犯罪行为都采取“重、严、快”的方式。朱英杰之死刚好发生在“严打”行动的开始时期,以至于有人认为,李志平没有被糊里糊涂枪毙,已经算是万幸。
第二次死刑判决被河北省高院发回后,李志平总算死里逃生,本以为能沉冤得雪的他却没有想到,噩梦却远远还没有结束。

Part 4
解说:1990年,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李志平的案件发回重审后的第四年,李志平在看守所等来了他大哥李志英。
子墨:那天的情形你能给我们回忆一下吗?
李志平:那看守所管理人员从牢房把我提出来以后,他说你家来人了,你哥哥来看你了,我当时我心里一想,我哥看我来了,我肯定有希望了,肯定我有希望,要放我啊。刚见到我哥以后,我哥跟我说现在公安局要取保候审放你,你是不是要出去,我说我出去吧。我们家里人一直不同意让我出来,要公安局要赔偿我,要让公安局赔偿我损失我才能出来,家里一直是那个要求,我当时跟我哥说,我说我现在我出去吧,我说我在看守所待了将近七年,我实在待不下去了

解说:李志平两次审判跨越七年时间,而这七年的时间他都是在看守所中和其他的犯人一起度过的。
李志平:那一个院里有七八十个犯人,整天都面对着他们。也顾不着想那么多,整天那看守所的犯人整天要进来,你跟他打架,明天跟他打架,整天,那里边非常乱得很。
子墨:能见到家人吗,和外界有联系吗?
李志平:没有,我一直在看守所我一直没见到过家人,和外边也联系不上
子墨:会想家吗,在里面?
李志平:那天天想家,可以说看到那个,有几个人犯在看守所里有时间就被放了,有的扛着那铺盖卷子,那被窝都回家了,但是我心里着急,人家今天这个被放了,那个人被放了,我在看守所里一直没消息,我心里特别着急。

解说:在李志平苦苦等待判决结果的时候,他并不知道,他的亲人们也在经受着煎熬,并且家里还发生了重大的变故。
 
子墨:家里发生了什么,你知道吗?
李志平:不知道,后来我是在1985年,才有人告诉我,说我的父亲死了
子墨:父亲是因为什么去世的
李志平:我父亲在死的时间,我1983年被逮捕以后,判我死刑,我父亲当时都惊吓,被惊吓得了一场大病,时间不长就去世了,我在看守所听到这个消息以后我非常难过,我在看守所我哭了有一天
子墨:没有你被判死刑,父母不会这么早走?
李志平:确实,我被判死刑以后,我母亲也得了场大病,因为花了一千块钱才把我母亲的病给治好的,可是我父亲去世了。
李志平哥哥李志英:到过年的时候,(父亲)买了点肉,说你去上狱里给志平送点吃的去。送点吃的去,我这个人又老实,送吃的去了人家说不让送,我又把这个肉拿回来了。我说公安局,人家不让送,把肉又拿回来不让送,这我父亲就得了病了,着急,因为什么,过年过春节,本来就是一家子团圆,一家团圆欢欢喜喜过新年,这个时候自己的孩子在狱里受苦。

解说:另外,在入狱前,李志平定好的一门婚事也没有了。出狱后,李志平要一切从头开始为自己谋生计。直到五年前,才认识了现在的妻子。

子墨:回到家里和以前一样吗?
李志平:不一样,我回到家以后,家里完全变了,家,我们弟兄五个,谁家都成家立业了,回到家以后,没有我的房屋,也没有我的宅基地,什么都没有我的
子墨:那现在呢,你的生活怎么维持,经济来源是什么?
李志平:我现在的经济来源,我身体也不好,整得我现在身体都不行了都,身上也有病,到处去打工也没人好好用我这样的,等于是我找一个地方我打工,挣个两块钱,一年下来也挣不了多少钱。

解说:然而,李志平面临的更尴尬的是自己的身份问题。案件第二次发回重审后,当地法院并没有再次开庭审理。法院没有宣判他无罪,定县公安局也没有撤销他的案件。他是被取保候审出来的。

子墨:那取保候审呢,想去解决它吗,毕竟取保候审意味着你还是个嫌疑人。
李志平:我被放出来以后,接着又一年,我们到定县定住市公安局我找他们,他说你要取保候审,让你们公社给你开一个证明,拿了证明以后,我们把取保候审给你撤掉。我说你们让我开证明,我开什么证明?公社能证明我说我没有杀人?或者证明我能做过什么,当时闫顺利说,他说你表现,看我表现怎么样
子墨:公安方面他们承认他们当时抓错人了吗?
李志平:谁也不承认,他不承认错不错,把我放出来,他等于说他们自己也证明错了吧。
子墨:可是放出来毕竟是取保候审,这和无罪释放是两回事,你介意吗?
李志平:是,他们把我放回以后,我们附近周围村民每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我就是在外面打工,公安局他们也把我找回,找回来以后让我按手印,走脚步,他们取我的脚印,取我的掌纹。
李志平哥哥李志英:就对我们治保主任和我说,李志平出去以后不能出远门,不能串亲戚,有事跟大队治保主任告假,反正就是说,李志平出了狱以后,没有他的人身自由。

解说: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也让他的人身自由仍然受到限制,更重要的是,不撤销这一案件,他就拿不到一分钱的赔偿,过去七年的牢也就白坐了。走投无路的李志平开始四处上访,想为自己讨一个说法。
1998年,李志平的上访终于引起了高层领导的关注。可就在此时,蹊跷的事情发生了:先是保定市中级法院的卷宗丢了,接着是定州市公安局的侦查卷宗也找不到了。

子墨:案卷怎么会在同一时间,大家突然都找不到了呢?
刘晓原:这个据民主与法制日报记者在采访中调查,有些人,法院当时说是这样,我们后面建了新的办公大楼,可能在搬家的时候是不是掉了,公安机关认为找不到,他有具体的知情的人说,他不是公关机关的说法,他说可能是,是不是有人故意隐藏起来了。
子墨:如果是故意隐藏的话,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刘晓原:隐藏起来的话,我想就是说故意隐藏,如果没有毁灭案卷的话,隐藏的话,可能进行那个行政方面的处罚。如果他们故意毁灭了这些案卷,或者过失地丢失了这些案卷,以后再也找不到了,他们肯定构成了渎职犯罪。

解说:没有了卷宗,要撤销案件根本就无从下手,有知情人说,这样的状况下案子再拖20年都有可能。可就在此时,在各方媒体的关注下,2006年7月,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报道了李志平的经历以后,卷宗又都突然找到了。定州市公安局在2006年终于取消了李志平的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恢复了他的行动自由。
子墨:从1990年取保候审开始,一直到2006年才取消了取保候审,16年的取保候审,这个合符规定吗?
刘晓原:在1996年以前,这样一直对李志平取保候审,从法律规定上看,当时的行为是没有违法,但是我想有这个问题,就是说到1996年也好,你已经那时取保候审已经6年了。6年期间你找不到证据,你也考虑李志平是,可能是无辜的,你也考虑主动撤销李志平的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或者撤销他案件,他是没有。那么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以后,严格规定取保候审最长时间是12个月,也就是一年。
子墨:现在这个案子,要想获得你们最终所期盼的,无罪的结果,获得你们所期盼的赔偿,最大的困难是在哪儿呢?
刘晓原:那么现在要想使李志平那个案件要彻底平反,证明李志平是无罪的,只有公安机关来作出一个撤销李志平故意杀人案件一个决定,作出一个决定。但是现在这个问题就是在于,因为以前也有媒体采访过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人认为这个冤案是历史造成的,当时经过我们公安侦察,检察院也进行了批捕,经过审查以后,向法院提起了公诉,你法院也做出了一审判决,却让高院撤销了,他说这是三家所造成的,那么你现在就是要我们公安来承担这个责任,他感觉这个要他们有一点不公平。
定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办公室主任李月昌采访:我们现在已经给上级请示以后,我们现在已经请示了保定(公安局),保定(公安局)正和省政法委正在沟通这事。因为这个事,按照过去刑事规定,你这案子已经开庭到了二审了,不应该退回公安局办,因为现在公安局撤案的话,我们现在也没有这个权力。省政法委拿出一个意见以后,需要我们公安局办理,我们公安局办理,需要法院或者检察院谁办理,我们就会给人一个最后明确答复,就完了。
记者:您觉得这个过程大概多长时间呢?
李月昌:不会太长,因为当时我跟李志平谈,最多一两个月吧。

Part 5

串场:如果一切顺利,按照现行的国家赔偿的标准,李志平可以拿到大约20万元的赔偿金。可是,对于李志平来说,为过去24年他没有犯过的罪行所付出的,却永远也找不回来了。迟到的公正还是不是公正,这是近几年法学界争论的一个热点话题。但是,在面对李志平的时候,我们发现,这样的争论并不是最紧迫的,因为对于他们来说,最需要的,是要把这些年来欠他们的,还给他们。

子墨:过去的这24年,这件事情你感觉对你最大的影响是什么?
李志平:就是被公安局放出来,我在我们村里抬不起头来,以为我还是个杀人嫌疑犯。人人都知道,我是取保候审的,没有宣布我无罪。
子墨:生活完全因为它而改变了吗?
李志平:确实,现在我无儿无女,孤单一人
子墨:想起这件事情的时候,你会想起什么呢,它带给你的是什么?
李志平:每当想起这个事情,我都非常难过,因为我的一生白白的浪费了
李志平母亲:一宿也睡不着觉,心里光想着,想着他回来,哪里睡得着觉了。

(字幕:湖北农民佘祥林,1998年被控“杀妻”,2005年其失踪多年的妻子突然归来,被关押了11年后终于无罪释放,目前他已获得了国家赔偿,现在已经在当地开起了饭馆;
河南农民胥敬祥,1997年以抢劫罪、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6年,2005年当地检察院送达不起诉决定书,在被关押了13年后胥敬祥重获自由,出狱后申请了国家赔偿;
湖南农民藤兴善,1989年被认定是一起碎尸案的凶手,被判处死刑,几年后“死者”复活回到老家,2005年,藤兴善的子女提出申请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