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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农民24蒙冤路
作者: 刘晓原 | 2007年05月30日 09:55 | 栏目: 李志平死刑冤案(113) 点击 | (0) 评论 | 本文地址: http://liuxiaoyuan.blshe.com/post/3388/57923
李 微

(两次被判处死刑,羁押近7年,取保候审16年,蒙冤24年的李志平)
这一切都是源于24年前的一桩杀人案。1983年6月19日阴历五月初九的凌晨,在李志平的老家河北省定县(现定州市)西城乡南町村发生了一起命案,就是这起命案改变了李志平的命运。
当时正值“严打”,有人竟然敢顶风作案,有关领导要求限期破案。案发当天,定县公安局一名副局长带队,十多名警察吃住在村里,声势十分浩大。第二天,定州市公安局的上级 保定地区公安处也派人 参与破案。
从作案现场看,凶手用棍棒殴打受害人头部。那么,三更半夜,凶手是如何进入死者家的?经现场勘查,警方复原了这个过程:凶手右手拿着棍子,左手扒墙,跳过死者家的东院墙,然后用水果刀拨开死者的房门,进入卧室,行凶后原路返回,跳墙时两只脚一前一后落地。警方现场提取了凶手跳墙时留下的两个足迹,以及爬墙时留在墙上的一个左手掌纹。
家里财物没丢,排除了“谋财害命”;也不是强奸杀人,因此侦查方向就定为“仇杀”。但由于没有明确的线索,警方只好在将近2000人的村庄里,开始了地毯式排查。而与死者同村的李志平,恰好在案发那天早上离家外出,因此被警方列为怀疑对象。
一周后,定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队长、案件主办人闫顺利带人来到山西大同,找到了在煤矿打工的李志平。
警方取了李志平的脚印、掌纹、头发和带血的背心后就离开了。李志平本以为警方只是例行公事,取完证也就没事了,但五十天之后,警方第二次来到大同,直接给他带上了手铐。
李志平屈打成招,在他招供的当天,公安局宣布破案,还喝了庆功酒。1983年9月9日,李志平被刑事拘留,11月26日,被逮捕。不久阎顺利升任公安局副局长。
警方得到了李志平的口供,但光靠口供不能定案,于是警方开始搜集其它物证,来定李志平的罪。
因为足迹不是从杀人现场、而是从被害人院墙外面的地上提取的,因此警方很清楚这样的间接证据必须形成链条,才具有证明效力。他们就在口供上下功夫,不断完善李志平作案的一些细节。譬如,根据受害人的死因,完善李志平用木棒打人的细节,以便使两者相吻合;根据足迹鉴定结果,完善李志平作案路线图,因为提取的两个足迹深浅不一,所以李志平供述跳墙时只能是‘两只脚一前一后落地’,而不能是‘两只脚同时落地’,口供与鉴定结论的高度吻合,目的就是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来证明李志平确实杀了人。
1984年11月26日,保定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李志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志平不服上诉,1984年12月24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了原判,以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
1985年9月2日,保定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开庭,仍然判处李志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志平还是不服,提出了上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本案关键证据送公安部复核,经公安部组织六省市公安厅技术处专家鉴定后,得出一致结论,认定现场足迹、掌印不是李志平的。1986年3月20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次以“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了原判,发回重审。 在李志平的案子第二次发回重审后不久,最高人民法院、河北省人大、省政法委、河北日报社等单位,都发了简报、内参、情况反映,一致认为,省高级法院纠正了一起错判死刑案件,避免了错杀,并对省法院“精心审查、严格把关”提出了表扬。两次从死神手中逃脱的李志平本以为这次发回重审能让他自由了,但保定中院把卷宗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后,检察院不想接这个案子,要退给公安,公安不要,这样推来推去又折腾了两年多。
1988年8月,保定地委很重视李志平案件,并开地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门研究,还派出了一个协调小组进行协调。 又经过两年多的协调工作,终于让定州市公安局很不情愿地接受了卷宗,并答应给李志平办理取保候审手续,这一年是1990年7月26日,办完取保候审,李志平终于可以走出看守所了,但此时,李志平的家已不能称其为家。
为真正获得自由,取消取保候审,李志平不断写信申诉,但都石沉大海。在自己投诉无门时,李志平也曾想找律师代为申诉,但他又没有钱,找了很多律师,没有人愿意免费代理他的申诉。
直到2005年10月,李志平得到了北京忆通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的帮助,免费为他代理申诉。刘晓原律师代理李志平的案子后,立即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情况反映,但是没有任何回音。后来,通过刘晓原律师的努力,李志平一案终于引起了国内媒体的关注。
2006年6月24日《民主与法制时报》以《河北定州农民两次被错判死刑 蒙冤23年未昭雪》为题,首先披露了此案;7月10日、15日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以《取保候审十六》为题进行了全面报道。此后,《法制周报》、《燕赵晚报》、福建人民广播电台、香港《文汇报》、日本《读卖新闻》等国内外媒体进行了报道。2006年7月6日,定州市公安局终于作出了解除李志平长达十六年取保候审决定。
这起冤案对李志平生活造成的影响,我们可以看得到,但给李志平内心造成的创伤,我们却无法体会,他直到今天都经常做恶梦。
六年多的冤狱,24年的冤情,让李志平失去了太多,刘晓原律师说,法律不仅要还李志平一个公道,还应当给他一定的赔偿。
记者了解到,李志平长达十六年的取保候审强制措施被解除后,刘晓原律师又向公安机关递交了“要求撤销李志平故意杀人一案申请书”,至今也没有得到公安机关的批准。如今的李志平在刘晓原律师的帮助下,依然在为得到一个公正的说法而四处奔走。为了促使司法机关尽快解决李志平冤案,刘晓原律师向中央高层递交了李志平一案难以平反昭雪的情况反映。
我们和李志平、刘晓原律师一起期待着这起蒙冤24年的冤案,能早日得到平反昭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