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八时多,我给杨佳父亲杨先生通了电话。杨先生告诉我,北京熊律师、孔律师已于今天下午回到北京。

    两人在上海期间,到了上海市看守所,但没有会见到杨佳。去了上海市二中法院要求代杨父领取判决书,法院却不同意给判决书,法官说已给了杨佳母亲一份判决书。

    后来,他们又去找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投诉,法院答复称,你们别再来找麻烦了。

    由于看守所不让律师会见杨佳,他们去了上海市公安局信访接待站投诉,信访接待人员表示,要过十五天后,才能答复是否正式受理投诉。

    两位北京律师还找了谢有明、谢晋律师。在去上海名江律师事务所的路上,熊律师给律师所打了电话,说找谢有明律师,接电话值班人员说,他不在律师所。熊律师又问,那就找谢晋律师。熊律师从话筒中听见值班人员在喊谢晋律师,可谢晋律师没有来接电话。

    两位律师到名江律师事务所后,发现已关了门。门外有一张7月8日张贴的告示。告示中称,从即日起,本所律师不接收案件。熊律师拍下告示内容后,只好离开了。

   杨先生问我下一步到底怎么办?我说,既能上海二中法院说已将判决书给了一份杨佳母亲,表明法官也知杨母的下落,知道她身在何处。此前,谢有明律师也在北京与杨母办理了授权委托。

   那么,法官与谢有明律师都是杨母失踪案的知情人。杨佳姨母早已向北京警方报了失踪案。应当再去找北京朝阳警方,要求警方去找法官和谢有明律师了解情况。如果警方不去了解和打听,可以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朝阳区公安分局行政不作为。

   上海市看守所违反《律师法》规定,不让熊律师、孔律师会见杨佳,严重侵犯了律师的执业权,两位律师可以向上海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上海市公安局。

   (作者: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