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也就是奥运圣火在北京传递的第一天,李志平从河北定州老家给我打来两个电话。第一个电话是上午打来的,当时我在去海淀区法院开庭的路上没有接到。

晚上六时多,他打来了第二个电话,又赶上我在外吃饭,环境很吵闹,无法细谈。吃完饭回到办公室后,我立即给李志平去了电话。

    李志平告诉我,昨天下午与定州市公安局领导到了河北省公安厅信访处。信访处处长接待了他们。处长说,这起案件省厅早已知道,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和凤凰卫视《社会能见度》的报道也看过。

定州市公安局领导向处长反映,李志平“故意杀人”案,如省公安厅不拿出一个处理意见,市局是不敢轻易撤销案件的。只要省公安厅作了决定,市局马上就可撤案。

    李志平“故意杀人”一案,当年是定县(现定州市)公安局所立,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69条之规定,经过该局领导批准后就可撤销案件,但他们怕承担责任一直在往上推。

处长听了汇报后,劝李志平别再去上访,他们会向省委政法委打报告,只要省政法委下了指示,马上就会通知定州市公安局撤案。

   看来河北省公安厅同样是怕承担责任,也在往上推。

一级一级往上推,这是官方办事的习惯做法。

   我曾给河北省政法委领导写过信反映,但是没有任何回音。

   李志平还告诉我,在回定州市的车上,局领导劝他别再去找我了,说他们会处理好这件事。

如果他们真能彻底平反这起冤案,不仅是帮了这个蒙冤二十五年的农民,也为我了却了一桩心事。

为李志平提供法律援助两年多来,我写了几十封投诉信向有关部门反映,上至全国人大,下至定州市公安局;上至国家领导人,下至科级的局长。

    我还找过多家媒体曝光,全国性的有央视,地方的也有,外媒也有。可以说,我是使尽了浑身解数,仍然达不到为李志平平反目的,真是使我惭愧至极。

    我曾对该局李科长说过,如果你们拖着不撤销案件,我就会继续向上面投诉反映,继续找媒体予以曝光。当年造成李志平死刑冤案,现在的领导虽然没有责任,但是如果拖着不平反昭雪,这个责任就应当由现任领导来承担。

    李志平已经五十多岁了,身体状况并不好,心脏也有问题,还患有高血压症。如继续拖下去不给他平反,也许他在有生之年是看不到平反昭雪的这一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