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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民告官”,政府出“绝招”
作者: 刘晓原 | 2008年07月28日 06:47 | 栏目: 法制时评(922) 点击 | (38) 评论 | 本文地址: http://liuxiaoyuan.blshe.com/post/3388/235215
据楚天金报7月27日报道为防堵“民告官”,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政府连续多年聘下区内所有律师,以此要求律师们不得再为“民告官”者提供法律援助。记者在当地律师与科尔沁区政府签订的《应聘法律顾问协议书》上看到,合同甲方为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政府,合同乙方为内蒙古天阔律师事务所等7个律师事务所组成的律师团。按照相关规定,乙方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科尔沁区政府的这种荒唐做法是有背景的。近年来,科尔沁区征地拆迁等问题较为突出,出现了百姓上访甚至请律师状告政府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当地政府认为如果独霸律师资源,老百姓状告政府的路就会受阻,似乎可以减轻政府的压力。
为了防止“民告官”,政府竟然独霸律师,这可是闻所未闻的奇事。
按照法律规定,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就不能代理当事人状告政府,因为会发生利益冲突。如代理的话,也要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处罚。
政府聘下本区的全部律师后,当事人要想与政府“对簿公堂”打官司,只能去外地请律师,这样一来明显增加了老百姓维权成本支出。
在强调依法行政的今天,区政府聘律师做法律顾问,这本是无可厚非,也是值得提倡。但是把全区律师包下来,却不是为了提高依法执政水平,而是防止律师代理“民告官”的官司。看来,政府还是很擅于钻法律的空子。
敢聘请一百多个律师做法律顾问,我想这个区政府也太有钱了。他们为何敢乱花纳税人的钱,请这么一大批律师当顾问呢?
我仔细看了报道后,才知政府聘请律师原来是不用买单,他们是强迫律师提供免费服务。政府的行为,既压制了“民告官”百姓,也剥削了律师。
有律师对此很不满意,但司法局以“谁跟政府对着干就别想在当地混”相逼,律师们只好违心地做了政府法律顾问。
区政府独霸本区律师已经几年了,但是仍然阻止不了“民告官”。在此,我给科尔沁区政府出一“绝招”,聘下全国十三万律师做法律顾问,让老百姓在中国找不到律师代理官司。可转而一想,外地律师会为他们免费提供服务吗?既使全国律师都学雷锋,这也不是一个办法?老百姓还可以自学法律打官司,也可以请懂法律的公民来代理。
科尔沁区政府聘下辖区内全部律师,如此预防“民告官”,在全国可能是独创。希望国务院能给他们颁发一个“预防民告官”创新奖。
对基层政府的荒唐做法,不知高层官员会有什么感想?
(作者: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