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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杨佳还有多少日子
作者: 刘晓原 | 2008年07月18日 18:13 | 栏目: 法制时评(540) 点击 | (9) 评论 | 本文地址: http://liuxiaoyuan.blshe.com/post/3388/231266
检察院经过七天的审查起诉,于7月17日向上海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68条规定,公诉案件第一审审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126条规定之情形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依照这个规定,杨佳袭警杀人案,正常审限是在8月17日前作出一审判决。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审限的计算,是以案件交到具体承办法官手里开始计算的,而不是以检察院提起公诉时间为依据。
有网友问,杨佳袭警一案,会要这么长的审限吗?估计下个星期就会开庭审判。到8月17日时,也许杨佳在另一个世界了。
网友的分析不无道理,如法院以公安和检察机关办案的速度来审案,在8月17日前,也许可以走完一、二审和死刑复核(如判处死刑的话),以及执行阶段的全部程序。
那时正是举国欢庆奥运的大好日子,法院会执行死刑案件吗?这个可能性是非常小的。
有没有可能在奥运前,彻底了结杨佳袭警案呢?我以为,时间太紧迫了,可能性很小,但不是没有可能。
如果法院在下个星期一就开庭(7月21日),当庭做出宣判并给判决书,过了十天上诉期后(从7月22日起计算到31日止),即在8月1日二审法院就开庭,也当庭做出判决。然后上报最高法院死刑复核,只用六天时间就复核完毕,并于核准当天执行死刑。这样的话,还是能赶在奥运前将杨佳送上黄泉路。
杨佳袭警案,如果发生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严打”时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走完所有司法程序是没有问题的。但现在毕竟是二十一世纪了,对死刑案件还是比较慎重。
去年的段义和爆炸案,公检法三家办案速度很快,但也用了五十八天时间,才将这个大贪官送上“断头台”。杨佳袭警案,能破这个记录吗?
我分析,奥运前法院可能会做出一审判决,奥运期间可能做出二审判决。死刑执行(如判死刑立即执行),估计要等到奥运后。如是这样,杨佳的日子应以日来计算了。
(作者: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