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三时四十分,我接到国家教育部人事司教师处朱处长打来的电话。他在电话中说,你寄给教育部的信已收到,现我给你一个电话回复,不作书面回复了。灾区遇难教师评烈士问题,教育部其实很重视,前不久还派人到灾区做过调查。7月2日,四川省教育厅也下发了文件,要求灾区教育部门配合好民政部门,做好遇难教师评烈士申报工作。

   我说,教育部门的行动也慢了些,军队的直升机出事后,部队只用了三天就为遇难军人做好了评定烈士工作。

    朱处长笑答,在前段时间,灾区教育部门主要任务是为学生复课,由于遇难教师较多,而评烈士工作又是由民政部门负责,所以申报工作才刚刚开始。

    最后,朱处长向我透露,谭千秋老师可能马上会被评为烈士了。

    我是在2008年6月21日给教育部致信的,今天给我回复正好在十五个工作日之内(不包括休息日)。看来,他们对律师来信还是很“重视”的。

    但遗憾的是,教育部只以电话回复,就代替了书面回复。按《信访条例》第21条规定,应当给予书面答复的,也许教育部担心我拿到书面回复后去“炒作”吧!

   既能朱处长说了,四川省教育厅已开始为遇难教师申报烈士了,我写信的目的也达到了。

    这些年来,我给国家机关写过一些建议信,但能得到书面或电话回复的极少。现教育部能给个电话回复,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附:为遇难教师申报烈士问题,致教育部的一封信

         应为保护学生而遇难的老师申报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