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人在我博客留言,说有一名公民记者在瓮安事件中进行了采访,掌握了不少一手资料。他在网上发帖,想找我和一名北大教授,希望能从法律角度对此事进行评论。

  看到网友的留言后,我开始在网上搜索,后找到了这个公民记者的帖子。

   这起事件发生后,我从网络上看过多种说法,也看到了一些照片。但我始终无法了解“真相”,我也无法分清那种说法是事实,那种说法是谎言。因为我也是一个官方所说的“不明真相”的群众。

   一个公共事件发生后,谁负有向民众说明真相的责任呢?这不用我说,相信大家都知道。由于各方说法不一,使“真相”处在不明状态中,这可难住了喜欢“评头论足”的人们。

   但我以为,不公布真相,并不表明就不能评论。为了“稳妥”起见,我只依据官方公布的消息,写了一篇《为什么群众总是不明真相》博文。遗憾的是,连这种“无痛无痒”的评论,一些博客网也不予以“放行”。网络上与此事件相关的帖子,也有很多看不到了。

    民间说法与官方说辞,到底那个更接近“真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