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员穿上古装当县令,院长摇身变演员,石泉县法院用特别形式进行普法宣传

 “有什么冤情,说给本县听听”


每次升堂前都要在公堂外出告示


每次升堂,“石泉县衙”门前就热闹起来

   据5月10日华商网记者报道,陕西省石泉县法院的法官们,别出心裁地在该县仿古街“石泉县衙”内,自编自导自演,开庭审理了当地一起“打工妹潘金花离婚”的民事官司。 5月3日上午,在该县仿古街“石泉县衙”内,县令、夫子、衙役全部身着古装,三尺公案上方挂着“明镜高悬”的牌匾,案头放着惊堂木和红绿头签、签筒,大堂内两边设有笞、杖架,大堂外设有鸣冤鼓,仿佛让人一下子走进了古代庭审现场。 法院有关人员介绍,庭审上的角色全部由县法院的法官、书记员和干警扮演,法院领导还不时客串。

   “近些年来,随着石泉外出务工人口的增多,一些人在接触接了外面的精彩世界后,人生观、婚姻观或多或少都发生了改变,其家庭也正面临着婚姻危机。”该县法院工作人员说,在这次“今案古审”中,他们模拟古代庭审,现场说法,让群众在庭审中受到普法教育。

   石泉县法院院长邬一波说,此前,他们曾专门派人赴河南开封、山西平遥等地进行实地考察,并购置道具。刚一开始以这种方式“审案”,便引起了一些群众和游客的关注,县上有关领导也纷纷赶到“县衙”观看。据了解,这种寓教于乐的形式,已收到了良好的普法教育和“旅游兴县”的效果;但也有一些“观众”认为,这种普法形式值得商榷。安康市中院有关人员说,石泉县法院利用业余时间进行“今案古审”不仅起到了普法效果,也使得法官的文化生活丰富多彩,而此举目前在全国法院系统还属首次,已得到了有关领导的肯定。

   看了这个新闻后,我的第一感觉是,石泉县法院的领导们为普法宣传和“旅游兴县”,真是绞尽了脑汁。今案古审的“奇招”,只有他们才能想得出来。

   法院要对社会公众进行普法宣传,可以通过案件的公开审理,通过对案件的公正审理,达到宣传法制的目的。

   法院用古代审案方式进行普法,想让观众从中接受什么样的法制观念?是中国古代法制传统,还是现代法制意识?

   着装和审判方式是古代的,案件内容和法律却是现代的,这种不伦不类的宣传,除了博得观众一笑外,能起到宣传现代法制作用吗?

   我以为法院“今案古审”背后的真实原因,是为了响应当地政府“旅游兴县”号召!该院院长邬一波不是说,吸引了一些群众和游客的关注,县上有关领导也纷纷赶到“县衙”观看吗

   法院不是县政府的普法宣传办公室,法院也不是县里的旅游部门。如果热衷于仿古式的“普法宣传”旅游活动,可以说是“不务正业”,目的无非是讨县里领导的“欢心”而已。

   石泉县法院的“奇绝”,能得到有关领导肯定,实在令人大跌眼镜。让法官去扮衙吏“今案古审”,这些的宣传如能起到传播现代法制意识作用,建议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一个“今案古审”剧团,到全国各地去巡回演出,为中国普法宣传和法制建设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