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我来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顺便到立案庭查询了博客纠纷上诉案进展情况。

     我是在2007年9月20日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按法院规定,上诉状递交给一审法院),此后近四个月没有任何消息。直到2008年1月14日,我才接到市一中院立案庭杨书记员的电话,她通知我在第二天下午二时到立案庭进行谈话。第二天下午一时,就在我准备去法院时,又突然接到杨书记员电话,称下午的谈话取消了。我问是什么原因,她说,海淀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对此案是作出的裁定驳回起诉。按照法律规定,立案庭对案件只能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那是审判庭的权限。她还说,此案要请示领导,看看是不是要转入审判庭去处理。

     负责接待的一位女法官,从电脑中给我查询了一下.她对我说,案件是在今年2月份立案的(指上诉立案),由民事审判庭一名姓胡的法官负责。案件被转来转去,竟然拖了近半年还没有进行二审,从中可见他们的办案作风。我表示要去投诉,女法官说你可以去海淀区法院找纪检监察室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