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拒不签字剖腹产 孕妇缺 氧3小时死亡医院束手无策

     11月21日正义网头条报道,北京某医院,一名孕妇因难产生命垂危被其丈夫肖志军送进医院,面对身无分文的孕妇,医院决定免费入院治疗,肖志军竟然拒绝在医院的剖腹产手术上面签字,焦急的医院几十名医生、护士束手无策,在抢救了3个小时后(19点20分),医生宣布孕妇抢救无效死亡。

   此后,正义网陆续报道了这个事件,此事已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媒体的评论一边倒,不仅强烈谴责肖志军,还有法学教授称已其“涉嫌过失杀人”。此事已经从道德问题,往刑事犯罪去套了。

    看了这个报道后,我心情一直不平静,既为两条生命的消失感到婉惜,也为肖志军的“无情无义”感到忿怒。

     报道中称“医院决定免费入院治疗”,但肖志军始终不同意签字手术,由于其常态有些不正常,医院还叫来神经科医师对其进行了询问。

    我心里想,肖志军为何不同意签字手术,难道其不爱他妻子和既将出生孩子吗?如果是这样,为何他还会将妻子送去医院治疗?

    最不好理解的是,为何在医院同意免费治疗后,还有这样傻的人不接受呢?难道他有精神病?是一个不正常的人?该院神经科医师经询问,认定肖志军是精神正常的人,这更使常人无法理解。

     我注意到了正义网11月21日《妻子难产丈夫拒不签字手术致死两条人命》报道中的一个细节问题。该报道提到“面对身无分文的孕妇,医院决定免费入院治疗”。

    而在11月22日后补充报道中,却称“在给他办理欠费住院的过程中,医院就开始为其妻子剖腹产做准备,然而让所有人没有料到的是,坚决不在手术告知单上签字。”

    原来,该院不是为该肖志军妻子提供免费治疗,而是欠费治疗。暂时欠费,以后补交,与免费是两码事。

    看到此,我似乎猜测到了肖志军不签字做手术的原因了。

    正义网在该事件的第一篇报道,即《妻子难产丈夫拒不签字手术致死两条人命》中,没有说肖志军是外来农民工及经济状况如何,但在后续报道中提到“34岁的他和妻子在附近打工,自己跟着工地走,妻子给工地洗碗。妻子怀孕后,由于没有钱,穷的厉害,一直就没有在任何医院认真检查,更没有建立围产档案。”

    原来,“害死”妻子肖志军,是一个贫穷的农民工。

    在北京做一个剖腹产,手术费用要五千元,各种医疗费用算下来,得近万元吧?一万元,对富人来说,还不够支付一顿山珍海味的饭费,而对一个靠打工维持生计的农民来讲,那是他两三年的收入。

    肖志军当时也许想过,一旦签字手术了,由于医院给的是欠费治疗,以后怎么来偿还这笔医疗费用?自己不是城里人没有医保可报销。

   有媒体报道称,在入院前,他曾经给市长热线和一些媒体打过电话,询问是否能不花钱,让妻子住院。“都没有消息。”

    在钱与生命之间,绝大多数是选择生命。但是,对十分贫穷者来说,也许就会认为没有金钱,也就没有生命。看看现实吧,在农村那些生病的穷人,有多少不是因为穷没有钱,而放弃治疗?他们往往只能用一句话来自我安慰“这就是我们的命”。

    报道称肖志军与妻子没有办理结婚证,但我想他应该是爱她的,也是不希望她死的。一个十分贫穷且老实巴交的农民工,有女子能爱上他应是十分幸运了。我始终相信,绝对不是因为他不爱她了,而故意不拿钱治疗,不签字手术让她早早死去。他只是心存侥幸,希望妻子能够正常生产,省下巨额手术费用,不愿接受他人的施舍。

    肖志军由于不签字同意手术,而“致妻死亡”.对此,“北大法学院教授孙东东表示,肖志军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直接导致其妻子因延误治疗死亡,已涉嫌过失杀人。”(见11月23日新京报《丈夫拒不签字手术致孕妻死专家称涉嫌过失杀人》).

    如果因为贫穷无钱救妻,就涉嫌过失杀人。请问,对那些因贫穷得不到救济而死的人,又到底是谁在“过失杀人”呢?是社会还是权力部门?

   在一昧地谴责这个贫穷农民的同时,媒体是不是也该调查一下他们在医院的就诊过程?因为肖志军说过医院诊断有问题.是不是也该听一听他真实想法?是不是该到他们打工地方了解一下,听听工友们的意见和看法。我以为,除非他有精神病,否则其不签字肯定是有原因的。

  试想,如果农民工有企业职工的医疗保障,如果农民与城市居民享有平等的医疗制度,肖志军妻子怀孕后不会去做孕期保健吗?还会挺着一个大肚子打工吗?会因为出不起昂贵手术费不签字手术吗?  

 贫穷只能说明肖志军的“无能”,对穷人没有救济机制那是政府的责任。

  (作者: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

    附:妻子难产 丈夫拒不签字手术致死两条人命http://www.jcrb.com/200711/ca655868.htm

附:丈夫拒签字致死孕妻续:男子反咬医院一口

http://www.jcrb.com/200711/ca65616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