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时评家洪巧俊老师,给我打来电话,说他博客里有一个农民工的自述,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在广东打工的农民,因为穿得差而被警察当作犯罪嫌疑人,警察不仅打了他,还进行了人格污辱。事件发生后,这个农民工投诉无门,求助广东媒体,却不予以报道。警察击毙副教授事件,已令广东权力部门大伤脑筋,媒体怎么可能再去添乱?

    针对前不久发生的广州警察击毙副教授事件。有人说,如果死者是一个农民工,会有这么多人关注吗?会引起这么大的社会影响吗?

   洪老师一直很关注农民的命运,去年我代理的河北农民李志平死刑冤案申诉案,他就写过时评予以支持。洪老师长期在媒体工作,见多识广,但这个事件还是使他感到震惊。 

   由于职业关系,我经常接触来自各地的当事人,这种事情听过很多,见得也不少。从洪老师处听到这个消息后,心里感到很平静,这太正常了。看来自己的心态,已经麻木不仁了。

    试问,在错捕错判的冤案中,有几个人不是农民?当处于社会低层的农民被蒙冤时,有多少人还会感到震惊?相反,当出现法官被刑讯逼供致死、副教授被枪击身亡事件,当上层阶层人也会被“冤枉”时,大家就会感不正常了,媒体眼球就被吸引了。

    也许大家会问,法官怎么也会被刑讯逼供致死呀?副教授怎么会遭枪击身亡呀?他们不是一般人呀?

   这种想法,其实很多人都有。有人说,连法官都会遭到刑讯逼供,连教授也会遭枪击,普通老百姓就更不用说了,这话说得有些道理。

   由此,使我想到了“文。革”。有人写文章发问过,认为那时最不讲人权,理由是连国家主席都得不到保护,被冤死了,何况百姓呢?在那个特殊时期,权力得不到保护的好象更多的是当权者,而不是老百姓呀?当然,我们并不想历史倒退回到特殊时期,但是很多事情却值得去反思,为何现在的权力部门,特权者越来越滥用职权,敢在百姓面前“耀武扬威”?为何法律制定得越多,执法部门违法乱纪也越多?

   为使在大家了解事件的真相,我从洪老师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1e279801000co6.html)里转载了这个“自述”,由于警察违法很明显,我也就不从法律上来“点评”了(黑体字是“点评”)

   (钟月水是一个守法的农民工,根本没有想到会被便衣警察盯上。也想不到各地都有云南省昆明市这样的便衣警察机构,会有那么一群化装成民工或者老板的便衣警察。)

    我是个农民工,在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篁庄社区打工。

    2007年11月12日,晴天,是我一生中永远忘不了的日子,我跟往常一样早上七点多起床,洗刷完毕,差不多快八点,我拿了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存折和身份证,骑上单车就去篁庄市场买菜,菜买好了,又去把身份证复印了一份,复印完之后就去篁庄信用合作社汇款(要给家里寄生活费)。我看了一下时间,八点二十分左右,我就在一边等到银行八点半开门。
    到了八点半银行门开了,我就把自行车放到我能看见的地方(因没带锁),由于银行的机器发生故障,我等到九点二十分左右都没有汇到钱,因为急着要上班,就没有一直等下去。
     我就从银行出来,踩上自行车(车速也比平时快一些,因要赶回去上班),大概骑了20至30米远,我觉得有人在追我,回头一看,是个陌生的中年男子:大概30岁至40岁左右,我马上就警惕起来(因为自己身上存折内有钱),出自人的本身反应,我对追我的中年男子笑了一下,点了头,我看他还在追我,以为是社会上的混混,就稍微加了一些速度。陌生中年男子看到我把速度加快,他马上大跑过来就把我的自行车拦住,我问他:“你要干什么?”。还没等我说完,早已坐在篁庄商业街口灯柱花圃下的三四个年青小伙子一涌而上,拧脚的拧脚,拧手的拧手,拳打脚踢,几个人就把我死死地按在地上。当时我就大喊救命,但都没用,大概1分钟左右,我被他们拖起来,手上也带上了冰冷的手铐,左右手都有人夹着,头也有人按住,就像杀猪一样给他们拖上了一辆早已停在篁庄商业街牌坊边的小型面包车。

    钟月水被追上拦下后,“三四个年青小伙子一涌而上,拧脚的拧脚,拧手的拧手,拳打脚踢,几个人就把我死死地按在地上。当时我就大喊救命,但都没用,大概1分钟左右,我被他们拖起来,手上也带上了冰冷的手铐,左右手都有人夹着,头也有人按住,就像杀猪一样给他们拖上了一辆早已停在篁庄商业街牌坊边的小型面包车。钟月水在自述中写道。

   “我坐在车中间,左边是一个瘦一点的青年,右边是个胖一点的青年,当我坐正后,就发觉自己嘴上、鼻子上、脸上到处都是血,双腿很痛。我就问他们:你们为什么抓我?要干什么?他们的回答是叫我不要说话。坐在我左右两个青年还动手打我的头,死死地把我的头往下压,大概过了1-2分钟,他们的车就从篁庄牌坊向江门方向开去,车向前行驶大概200-300米左右,又停了下来,接下来他们就搜我口袋里的东西,把我的手机和钱拿了出来。”

  (钟月水被抓后还很“幸运”,没有被带往不挂牌的便衣分局(我不知广东有没有这样的分局),他被带到了江门市公安局。江门市公安局对钟月水还很“客气”,组织了“拿着摄像机、数码机的人迎接他。同钟月水享受高规格待遇的,还有象他一样的其他农民工。

   一个农民工,进到了公安局还能享受高规格接待,此时钟月水可能想到了“人民警察爱人民”名言,心想进了公安局,就是找到了保护神,还怕什么呢?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心”放下后,人民警察就给钟月水拍摄了“免费”照片,想得真周到呀!)

  “我一下车,左右手就死死地被他们拧着,头也被他们按着低下去。当时我觉得自己受到很大的污辱,领着我带到市公安局一楼大厅,叫我蹲着低着头,让他们拍像。”

   (照片拍摄后,警察还安排钟月水坐了一次免费的轿车。如果不是警察的“关照”,你一个农民工,也许一辈子也坐不上官轿!)

   “我们拍完像后,又被几个人带到一辆白色轿车上,再把我押到华园横路花园派出所。接着,我也不知道是几号审讯室,进了审讯室,他们就把我的双手扣在那个铝合金栏杆上,人是站着的。”

   (钟月水虽然是一个农民工,但他平时也听说警察会打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讯逼供”。他有些害怕了,可是这回他差得“冤枉”了警察。他被关进审讯室时,警察根本没有亲自动手。)

   “后来,那些押我进审讯室的人走了,门口就有那些看来是临时工的人员看守我,我当时想:进了这里,人应该有保障了。谁知,没过多久,那个坐在门口,象是临时工的人,个头不大、青瘦的,过来先是问我干什么的,我说是工厂的,他过来就是两拳头一脚,这个人这次打我没关门,大上概十几分钟,又有两个像临时工模样的人,看起来素质很差的一种,他们一进来,把门关上,问我是干什么的,我随口说是打工的,另一个站在远处的人发足他脚上的劲狠狠地往我腰间就是一脚。然后,一耳光打在我的后脑勺上。当时我哎哟叫了一声,随后他们打开门得意地走出去了。时间又过去了一二十分钟,又进来两个人,一个个头小一点,一个个头很大,他们一进来,就把门关上,那个大个头在离我很远处同样是运足脚上的劲,狠狠地往我腰上就是一脚,我又哎哟地叫了一声,这一脚下来弄得我至今身上都是很痛。然后大个子很得意笑着离开了。当时我想:难道我成了他们的活肉沙包吗?怎么国家这么正规的司法机构,会有跟土匪一样行为的人?我既没有违法、犯法,怎么会招来如此的残酷的毒打?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我不敢再想下去。”

   (被临时工打后,警察就出面了,钟月水心想警察来了就好办。这回他又错了,警察为了练一下脚劲,就在钟月水的屁股上狠狠的踢了一脚,还在他的头上“友好”地在打了几下,以表示“亲热”,并与钟月水玩起了“游戏”。)

   “大概过了十几分钟,又来了三个以上的人,一个看起来像是正规警员,穿着米黄色T恤。他一进来,也是拿我练脚劲的,他同前几件位人员一样,在很远的地方使出足够的劲,对着我的屁股狠狠地踢了一脚,然后在我的头上打了几下,打完之后就叫我在一个文件上按下手印。当时我也没能看清楚是什么文件,也被他们打怕了,他叫我按那里我就按那里。那个像正规警员的人他还拿我开心,叫我按在自己的鼻子上,我想不听,他又想打我,后来没有办法之下我还是照他们的意思做了,按完之后,又把我铐回原处。我当时就是想到死,人活在世上,让人给这样污辱,还有什么尊严。既没有犯法又没有做错什么事,却招来如此的毒打,难道外地打工的人就不是人吗!就应该让他们这样污辱吗!法律何在?”

   “可能是下午上班的时候,进来了几个人,像是根审问似的,把我的手铐打开了,拉着我,后面跟着几个人。他们把我带到刑警队队长室,其中有那个编号006(016)号的警员姓余的(是后来知道的)也在。审问我的是姓余的006(016)号的警员。我一进刑警队队长室,那气氛就不一样了,先是叫我跪在地上,然后那个编号006(016)号的人把我的头死死地往下按,又开始动起手脚,问了一些我听不懂的事情。编号006(016)的人问我和几个一起被带来的人:同伙在那里?因为我听不懂他006(016)号在说什么,我就说:我不知道你在讲什么。谁知话音未落,那个人06(016)号当脸就是一个耳光打过来。”

   (钟月水挨打后,就想到要死,这太经不起“考验”了。如果被抓者都经不起考验,那公安不知要背多少“黑锅“呀?钟月水值得“庆运”的是没有被打死。如被打死了,等于是“自取灭亡”,周口警察杀人案就是这样的。)

   “到了晚上吃饭的时候,那个像临时工一样的人员假装好心的样子问我吃饭吗,但当我说吃的时候,他却说没有了,不要吃了,最后我还是没有饭吃。又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我估计到了晚上十点左右,那个姓余的又来问我:11号那天干了什么,和那些人在一起?我如实地回答了他,完毕之后,姓余的叫我看一看那些材料和我说的是否相同,我仔细地看过之后,发现有两个地方不对:第一是他们在抓我之前没有向我表明身份,出示警察证件,还说我知道他们身份之后再抓我;第二是说我涉嫌绑架什么,要承担什么刑事拘留三天。我就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这样不分青红皂白地给抓人,道理何在?

   (钟月水被抓,这也不能“怪”警察,谁叫你穿得差呢?余警官说得很有“道理”,出入高档消费场所的“道貌岸然”者,警察从来不会轻易怀疑他们会做坏事,从来不轻易抓他们。一句话,造成警察误抓,这责任在你钟月水,你如果西装革履,那不是没事了吗?)

   “之后我带着手铐被拴在那个铝合金铁窗户上度过了一个漫长又痛苦的夜晚。到了第二天早上,也就是2007年11月13日上午九点多钟,一位警官一样的人,看我还铐在那里,就问我叫什么名字,我告诉了他,警官交代那些像临时工一样的人员说:怎么还铐留他们,把手续给办好了,放他们走。那位姓余的还对我说,你每月拿的工资不少,咋就穿得那么差。言下之意就是因为我穿得差就该抓。难道穿得差也有罪吗?”

   (为了表示“友好”,钟月水离开公安机关时,警察还要求他去做过免费“美容”,这个待遇一般人可享受不到的。)

   “最后我才拿回了自己的东西,终于脱离了黑暗,又见到了光明。虽然一天一夜没吃饭、没喝水,但心里还是不觉得饥饿。我要走时,他们要我把头上、脸上的血迹洗了。我洗了,便走出了恶梦般的派出所。

   不知你看了钟月水的自述后,有何感想?